哈尔滨市香坊区委编办“三项举措”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3-11 来源: 作者:香坊区委编办
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落实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的重要制度性安排。香坊区委编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以“三项举措”切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传达学习。中央编委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来,香坊区委编办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将《办法》列入区委编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通过线上线下,分期分批次对区直机关、区直事业单位和各街镇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强化制度意识,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党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制度基础。组织区直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认真执行《办法》规定,梳理全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炼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2023年度香坊区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以编委文件形式向市机构编制部门书面汇报,确保高质高效落实工作任务。
三、注重工作质效,抓好成果运用。充分运用机构编制督查检查结果,一方面,整理登记各部门(单位)《2023年度机构编制报告》,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跟踪问效、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参考。对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定期进行核查、维护、校验,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确保机构编制相关数据真实、精准,为监督检查提供准确依据;另一方面,注意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对接,推进资源共享,实行数据信息“月梳理、季校验、年分析”制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