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三个抓手” 强化完善制度规范

发布日期: 2021-05-08          作者:市委编办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扎实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在全面系统优化布局结构基础上,围绕推进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以“三定”规定、政事权限清单和章程“三个抓手”为依托,强化事业单位制度规范,着力健全科学、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

细化标准分类推进,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市直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配置方案为基础,按照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标准。区分不同情况,对机构编制事项不作调整或调整变化不大的、按行业标准重新核定编制的,衔接未来精准管理需要,以通知形式将机构编制调整、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进出要求等事项逐个单位明确到位;对机构整合、职能调整事项较多的规格以下机构,以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为主体制定“三定”规定,向市委编办备案;对规格以上机构,以市委编办为主体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履行市委编委审批程序。

理顺政事管办关系,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按照省的指南和模板,积极推进试点单位制定清单。结合调整理顺市、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开展清单试点工作,深入市医保局、市人社局,以理顺政事管办关系,市、区职责界面为主线,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提升治理效能为重点,全面开展职权清理和履职分析,逐条逐项对接职责任务,准确界定机关与事业单位的相应责任,该规范的规范、该清理的清理、该下放的下放,清单内容详实,有理有据,为全面推开政事权限清单工作进行积极探索。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完善事业单位章程管理。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际,组织试点单位深入研究,拟定完善章程,理顺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着力突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健全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认真梳理章程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为下步全面推进章程制定工作奠定基础。

截至4月30日,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市直21个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个试点单位政事权限清单公示、2个试点单位章程公示,完成了“三个抓手”制定工作;各区、县(市)同步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标志着我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落地见效和总结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