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9          

  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   现将市编委办《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市编委办工作转型之年,也是“转作风、提效能、强素质、促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年,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探索和研究,强化理论成果的转化,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市编委办党组决定,在全市系统内开展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大调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认真落实中编办、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简政放权为前提,围绕高标准、精细化管理城市的总体要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和优化城市行政管理资源,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城市高效运转和协调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成果转化原则   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改革和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问题、阻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和实施改革过程中的掣肘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二)坚持基础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   围绕下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开展深入研究,强化日常研究,聚焦改革和管理重大问题。总结以往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对大部门制改革情况进行评估,选择重点领域开展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为深化改革做好理论准备、方案储备。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立足当下、超前半步,从我市大局出发,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加强实地调研,突出对策性、经验性考察学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为具体开展业务工作提供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导。  
 三、研究内容  
 (一)重点大课题研究主要内容及课题预期结果   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粗放等问题,为深入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我市作为东北部城市群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将《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一题作为2016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重点大课题开展研究。  
 1。重点大课题研究主要内容及要求   通过对我市城市管理体制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和梳理制约城市管理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  
 (1)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课题主体灵魂。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哈尔滨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着重研究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科学搭建哈尔滨市政府机构构架的顶层设计。      (2)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现状。要求:对近十年以上数据进行模型分析,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3)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要求:对“十三五”时期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判断和合理预测)。   
 (4)亟需突破的城市管理体制瓶颈。要求:对目前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精准的理论分析和明确的研判定位。  
 (5)创新发展哈尔滨市城市管理体制的措施。要求:针对哈尔滨市九区九县城市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6)分析、研判哈尔滨新区城市管理体制现状,并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为促进哈尔滨新区高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重点大课题研究预期结果  
 (1)课题成果要具有一定理论高度和现实指导意义。  
 (2)CSSCI核心以上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一篇以上。  
 (3)研究报告。要求:字数不低于50000字。  
 (二)系统内调研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从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出发,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政府部门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主要围绕以下内容深入开展研究工作:  
 1。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方面研究  
 (1)继续整合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深入推进大部门制、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的研究。  
 (2)加强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制度,发挥好权责清单在深化改革中的作用研究。      (3)加快调整职责事项有效承接,合理划分市和县(市)政府管理职责及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4)研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制度和办法。  
 (5)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同性针对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提出释放企业活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体制研究。  
 (6)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民生保障研究。  
 (7)深化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研究。  
 (8)研究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取消下放情况“回头看”,对基层“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方面研究  
 (9)站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加强探索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实质性改革,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研究。  
 (10)探索事业单位信用和绩效评估管理模式研究,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和管理。   
 (11)加强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研究。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2)加强生产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研究。研究提出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建议,研究制定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和区别管理办法。  
 (13)加强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备案管理试点办法。研究提出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建议。  
 (14)加强配合推进科研院所转企改制研究。研究清理整顿培训疗养机构、行业协会脱钩等相关行业体制改革。      (15)按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有关要求,开展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研究。  
 (16)结合政府行政服务体系改革精神,加强我市服务和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研究。   3。加强重点领域改革方面研究  
 (17)超前研究谋划哈尔滨新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政策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8)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接、放、管”事项的调整,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招商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整合、优化行政资源,向重点部门(单位)倾斜,向民生领域、基层一线倾斜。  
 (19)加强完善环保、自然资源等领域管理体制研究。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完善环保督察制度相关工作。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研究提出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20)加快推进公检法体制改革,加快研究我市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办法,协调上级司法部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行内设机构改革。提出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的对策建议。  
 (21)推进重点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研究。研究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研究提出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建议。  
 (22)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改革研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管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及管理重心下移等问题研究。  
 (23)统筹研究执法队伍机构设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问题。  
 (24)加强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课题研究。结合《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农垦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具体任务开展研。   (25)加强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有关课题研究。根据国家《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的相关问题开展研究。   
 (26)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及市辖区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27)探索部门职责匹配、精设机构,优化流程,使机构编制职能走向法制化管理研究。  
 4。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研究  
 (28)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扩大改革领域,探索我市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  
 (29)不断丰富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探索推进有关事业单位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有效途径研究。  
 (30)加大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力度,加强建立编制使用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研究。研究向厉行法治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内部挖潜、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研究做好关于国家安全稳定改革涉及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31)加强探索“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研究,推进政务云平台和网站群建设。  
 (32)综合利用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及分析,探索机构编制数字化、信息化、便捷化管理研究。  
 (33)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加强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研究。  
 (三)加强自身建设研究主要内容  
 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提升工作效能为目标,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转型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以下方面研究:   
 (34)加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强化专业意识、服务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信心和能力。   
 (35)加强工作运行机制研究,狠抓常态机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合作机制。  
 (36)加强提高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专业化水平不高、干部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  
 (37)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对政权建设的重要作用研究。  
 四、工作安排   
 (一)招标与立项阶段(3月至4月底)  
 1。重点大课题调研工作安排  
 重点大课题组成员于3月下旬召开碰头会,讨论、论证重点大课题的研究方向、内容、及脉络;并对重点大课题的招标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明确承担课题单位及人员。  
 根据重点大课题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和《哈尔滨市编委办2016年度重点大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在办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行研室负责联络省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完成课题招标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要求为中标单位提供基础性材料,于4月底完成重点大课题委托方的立项、合同签订及提纲修改等工作。  
 2。系统内调研工作安排  
 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按照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根据本方案明确研究范围,结合实际工作中突出问题确立研究课题题目,确定课题研究方向、确定课题研究提纲,明确课题负责人、明确课题组成员、明确聘请专家执笔人及完成时限,填写《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于4月底完成立项并报行研室备案。  (二)材料上报与汇总、分析阶段(5月至8月底)  
 为将我办重点大课题高质量完成,围绕我市城市管理体制的现状(详细情况)、改革历史沿革及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上报基础性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对未来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做出预测和研判(材料提供时间节点按照课题进展情况分批次提供,见后续通知)。同时委派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材料综合处理、沟通协调及配合专家实地调研工作。基础数据要精准,可形成规范性调研报告作为重点大课题的子课题管理;也可不形成调研报告,条款列项说明,经分管领导把关后报送行研室,由行研室进行收集、分类、分析、归纳、整理及协调等工作。  
 (三)实地调研阶段(6月初至9月底)  
 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负责系统内调研工作安排,将调研工作计划于6月中旬报行研室备案;编委办各处(室)、单位制定调研工作计划时做好调研经费预算报秘书处。  
 行研室负责重点大课题调研工作安排,沟通协调承担课题单位,制定重点大课题实地调研考察学习方案,开展省内、省外先进地市调研、考察学习,获取第一手资料;负责对重点大课题做经费预算,报秘书处。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实地调研活动于9月底完成。  
 (四)课题完成阶段(8月至11月底)  
 1。行研室根据重点大课题需要,对调研基础资料进行甄别、分析,与中标单位对接,中标单位按照我办要求撰写调研报告,重点大课题于9月底完成初稿,于11月底完成修改稿。  
 2。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调研课题于9月底完成。  
 (五)课题评审阶段(10月至12月)  
 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将课题成果报送市行研室分类整理,市编委办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2016年课题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初步意见报请此次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此次活动各类奖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系统内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活动有序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大调研活动在办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哈尔滨市编委办大调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本沪。副组长:关凌凯,李爱国,高丽娟。成员:各区、县(市)编委办主任,市编委办各处(室)处长、督查专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研室,负责大调研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日常工作,主任由李爱国兼任。  
 重点大课题负责人为李爱国主任,牵头单位为行研室。成员为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系统调研课题负责人为各分管主任,课题牵头人为各区、县(市)编委办主任,市编委办各处(室)处长、督查专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成员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党员、干部。  
 六、有关要求  
  此次大调研活动为我办独立设置以来第一个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共同参与、集体公关的实践活动,体现了办党组对机构编制研究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转型期的方向性定位。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如期完成。  
 (一)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秘书处负责大调研活动经费预算核准,对调研活动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经费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将评审结果及调研课题成果转化程度作为一项指标制定考核标准,对干部进行考核。  
 行研室负责调研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研究工作总体沟通协调工作,并制定《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方案》、重点大课题实地调研考察学习方案、重点大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及招标书,负责组建重点大课题专家组。  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步推进,抓好落实。  
 各项分工经办党组审核通过。   
 (二)高度重视,密切协调配合  
 各区、县(市)编委办,市编委办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转作风、提效能、强素质、促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将调研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动员全系统机关干部人人参与调查研究,人人参与撰写调研论文,保障本部门调研工作有序开展。  
 (三)借助“外脑”,开展协作机制  
 根据此次活动调研成果质量的需要,重点大课题可聘请专家组参与调查研究,系统调研课题立项单位可聘请“外脑”参与调查研究。通过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借助课题外部协作研究机制,启发工作思路,开阔视野,提升调研成果质量,提升调研成果转化率,提升调研成果应用性。  
 组织具备一定资质的专家学者对重点大课题及系统调研课题成果进行科学论证,保证重点大课题的理论性、科学性和实践性。   
 (四)严控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为保障大调研活动顺利开展,重点大课题经费预算由行研室拿出初步意见,系统内调研课题经费由所在处(室)拿出初步意见,报请大调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由秘书处负责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五)完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  
 为使“编制系统”主题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制定2016年度调研活动评审奖励方案,将优秀调研成果推荐给市级领导参阅,同时推荐给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依据。鼓励创新、提倡原创,激发干部职工善于思考、勤于思考,积极探索工作中遇到瓶颈问题对策研究,发挥“以文辅政”作用。对全系统调研报告利用“互联网+”方式进行“复制比”查重,采取“一票否决制”,对复制比大于等于30%的调研报告不予参与考核、评审等工作。  
 附件:《2016年哈尔滨市行政管理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文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