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合格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5-07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下列606家事业单位已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被认定为2013年度检验合格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15年3月31日。特此公告。[文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