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委编委会议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9-10          作者:市委编办

2020年9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委编委会议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市委编委主任、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兆力主持,市委编委、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有关市领导及涉改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张本沪同志所作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情况和意见》《关于<哈尔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审议稿)的起草说明》等汇报,原则同意市委编办提出的相关工作意见。

王兆力同志强调,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今年必须完成的重大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区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啃硬骨头”,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性、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政策推进改革,促进事企分开,解决事业市场“两头占”、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以及管理体制不顺、竞争意识不强、运行机制不活、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

王兆力同志要求,市直涉改部门要切实承担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已经明确的改革方向,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各区县(市)特别是进度较慢的地区,要加大力度推进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抓改革,确保按工作时限和工作标准完成改革任务。会后要按照规定抓紧履行程序,政府部门涉改事业单位的转企改革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组织审批,党群系统涉改事业单位的转企改革方案由市委办公厅负责组织审批,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半个月内完成。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国资、医保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调配合做好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保证改革成果落地见效。